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将2010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里“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使现行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
细读新版《准则》可以发现,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很多公开场合都对其中的“八条要求”作出过重要论述,学习路上带您一起回顾。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县委书记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决策、开展工作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自觉当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守护者。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引导全县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表示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要特别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凡事探求就里、“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求实作风,“敢教日月换新天”、“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奋斗精神,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
——2014年3月18日,习近平在河南兰考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一个县工作千头万绪,方方面面要摆布好、协调好,县委书记很关键。要加强学习、加强实践、加强思考,不断提高知识水平,练就造福一方的本领和才干。要发扬当年陕甘宁革命老区党员、干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高尚精神,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兢兢业业把老区各项事业发展好。
——2015年2月13日,习近平在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时强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一点,要向广大干部讲清楚。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表示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我们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就是说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坚持从教育抓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013年4月19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各级党委(党组)要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把它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有关情况。
——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指出